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广泛听取学生建议和意见,规范教学管理,提高教学质量。请各院、系根据《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校教2009[23])文件的要求,在全校各年级每个自然班推荐学生教学信息员一名,经院系分管教学院长、主任同意后,于9月28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档名单报教务处质量科(206室)樊方。
教务处
2016年9月18日
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广泛听取学生建议和意见,规范教学管理,提高教学质量。请各院、系根据《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校教2009[23])文件的要求,在全校各年级每个自然班推荐学生教学信息员一名,经院系分管教学院长、主任同意后,于9月28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档名单报教务处质量科(206室)樊方。
教务处
2016年9月18日